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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关于2026年4月代理购电价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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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代理购电工商业用户电价表

(执行时间:2026年4月1日-2026年4月30日)

用电分类电压等级非分时电度电价 (元/千瓦时)其中:代理购电价格其中:上网环节线损费用折价其中:电度输配电价其中:系统运行费用折合度电水平其中: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分时电度电价 - 高峰时段分时电度电价 - 平时段分时电度电价 - 低谷时段容(需)量用电价格 - 最大需量 (元/千瓦·月)容(需)量用电价格 - 变压器容量 (元/千伏安·月)
计算关系-1=2+3+4+5+6234567891011
工商业用电 - 一般工商业用电 (单一制)不满1千伏0.794578750.3945950.0161780.28390.0727370.027168751.201675750.794578750.38748175--
工商业用电 - 一般工商业用电 (单一制)1-10千伏0.761678750.3945950.0161780.25100.0727370.027168751.149035750.761678750.37432175--
工商业用电 - 一般工商业用电 (单一制)35千伏-110千伏 (不含)0.697278750.3945950.0161780.18660.0727370.027168751.045995750.697278750.34856175--
工商业用电 - 一般工商业用电 (单一制)110千伏-220千伏 (不含)0.664278750.3945950.0161780.15360.0727370.027168750.993195750.664278750.33536175--
工商业用电 - 一般工商业用电 (单一制)220千伏及以上0.642278750.3945950.0161780.13160.0727370.027168750.957995750.642278750.32656175--
工商业用电 - 大工业用电 (两部制)不满1千伏0.726478750.3945950.0161780.21580.0727370.027168751.092715750.726478750.3602417541.626.0
工商业用电 - 大工业用电 (两部制)1-10千伏0.679378750.3945950.0161780.16870.0727370.027168751.017355750.679378750.3414017541.626.0
工商业用电 - 大工业用电 (两部制)35千伏-110千伏 (不含)0.656278750.3945950.0161780.14560.0727370.027168750.980395750.656278750.3321617538.424.0
工商业用电 - 大工业用电 (两部制)110千伏-220千伏 (不含)0.642278750.3945950.0161780.13160.0727370.027168750.957995750.642278750.3265617538.424.0
工商业用电 - 大工业用电 (两部制)220千伏及以上0.620878750.3945950.0161780.11020.0727370.027168750.923755750.620878750.3180017535.222.0

注:

  1. 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工商业用户电价由代理购电价格(含当月平均购电价格、历史偏差电费折价)、上网环节线损费用折价、输配电价、系统运行费用折合度电水平、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组成。其中代理购电价格、上网环节线损费用折价、系统运行费用折合度电水平根据当月预测情况所得(详见《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代理购电价格信息表》);输配电价由上表所列的电度输配电价、容(需)量电价构成,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第三监管周期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23〕526号)、《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贯彻落实第三监管周期省级电网输配电价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津发改价管〔2023〕142号)文件执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包含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0.196875分,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每千瓦时0.62分,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每千瓦时1.9分。

  2. 上表所列非分时电度电价由购电价格(含当月平均购电价格、历史偏差电费折价)、上网环节线损费用折价、电度输配电价、系统运行费用折合度电水平、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组成。

  3. 分时电度电价在非分时电度电价基础上形成。时段划分、浮动比例以及执行范围等事项按照《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优化我市峰谷分时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津发改价管〔2025〕277号)文件规定执行。时段划分为:(一) 7、8月,高峰时段:15:00-23:00;平时时段:00:00-01:00、09:00-15:00、23:00-24:00;谷时时段:01:00-09:00。(二) 其他月份,峰时时段:08:00-10:00、16:00-22:00;平时时段:06:00-08:00、10:00-12:00、14:00-16:00、22:00-24:00;谷时时段:00:00-06:00、12:00-14:00。其中,1、2、12月高峰时段中18:00-20:00及7、8月高峰时段中20:00-22:00为尖峰时段。峰段电价在平时段电价的基础上上浮60%、谷段电价在平时段电价的基础下浮60%、尖峰电价在峰段电价基础上上浮20%。根据《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贯彻落实第三监管周期省级电网输配电价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津发改价管〔2023〕142号)、《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优化我市峰谷分时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津发改价管〔2025〕277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天津市2026年电力市场化交易工作的通知》(津工信电力〔2025〕14号)文件规定,平时段电价由上网环节线损费用折价、系统运行费用折合度电水平、政府性基金及附加、两部制电价的基本电费、功率因数调整电费不参与浮动。

  4. 对于已直接参与市场交易及电网企业代理购电(不含已在交易平台注册但未参与市场交易)在无正当理由情况下改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的用户,拥有燃煤发电自备电厂、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的用户,暂不能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的高耗能用户,按电网企业代理购电价格的1.5倍执行(详见《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执行1.5倍代理购电价格工商业用户电价表》)。其他标准及规则同常规用户;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21〕809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工作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22〕1047号)文件规定,电网企业代理上述用户电价形成的增收收入,纳入其为保障居民、农业用电价格稳定产生的新增损益统筹考虑。

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执行1.5倍代理购电价格工商业用户电价表

(执行时间:2026年4月1日-2026年4月30日)

用电分类电压等级非分时电度电价 (元/千瓦时)其中:代理购电价格其中:上网环节线损费用折价其中:电度输配电价其中:系统运行费用折合度电水平其中: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分时电度电价 - 高峰时段分时电度电价 - 平时段分时电度电价 - 低谷时段容(需)量用电价格 - 最大需量 (元/千瓦·月)容(需)量用电价格 - 变压器容量 (元/千伏安·月)
计算关系-1=2\1.5+3+4+5+6234567891011
工商业用电 - 一般工商业用电 (单一制)不满1千伏0.991876750.3945950.0161780.28390.0727370.027168751.517352750.991876750.46640075--
工商业用电 - 一般工商业用电 (单一制)1-10千伏0.958976750.3945950.0161780.25100.0727370.027168751.464712750.958976750.45324075--
工商业用电 - 一般工商业用电 (单一制)35千伏-110千伏 (不含)0.894576750.3945950.0161780.18660.0727370.027168751.361672750.894576750.42748075--
工商业用电 - 一般工商业用电 (单一制)110千伏-220千伏 (不含)0.861576750.3945950.0161780.15360.0727370.027168751.308872750.861576750.41428075--
工商业用电 - 一般工商业用电 (单一制)220千伏及以上0.839576750.3945950.0161780.13160.0727370.027168751.273672750.839576750.40548075--
工商业用电 - 大工业用电 (两部制)不满1千伏0.923776750.3945950.0161780.21580.0727370.027168751.408392750.923776750.4391607541.626.0
工商业用电 - 大工业用电 (两部制)1-10千伏0.876676750.3945950.0161780.16870.0727370.027168751.333032750.876676750.4203207541.626.0
工商业用电 - 大工业用电 (两部制)35千伏-110千伏 (不含)0.853576750.3945950.0161780.14560.0727370.027168751.296072750.853576750.4110807538.424.0
工商业用电 - 大工业用电 (两部制)110千伏-220千伏 (不含)0.839576750.3945950.0161780.13160.0727370.027168751.273672750.839576750.4054807538.424.0
工商业用电 - 大工业用电 (两部制)220千伏及以上0.818176750.3945950.0161780.11020.0727370.027168751.239432750.818176750.3969207535.222.0
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代理购电价格信息表

(执行时间:2026年4月1日-2026年4月30日)

单位:万千瓦时,元/千瓦时

名称序号明细计算关系数值
电量1代理工商业购电电量规模1=2+3252803
电量2其中:采购优先发电电量20
电量3采购市场化交易电量3252803
电价4代理工商业购电价格4=5+60.394595
电价5其中:当月平均购电价格50.386076
电价6历史偏差电费折价60.008519
电价7上网环节线损费用折价70.016178
电价8系统运行费用折合度电水平8=9+10+11+12+13+14+15+16+17+180.072737
电价9其中:1.辅助服务费用折合度电水平90
电价102.抽水蓄能容量电费折合度电水平100.006771
电价113.上网环节线损折价差额折合度电水平11-0.008398
电价124.居民农业电价交叉补贴新增损益折合度电水平120.007389
电价135.煤电容量电费折合度电水平130.041502
电价146.天然气发电容量电费折合度电水平140.028341
电价157.工商业分时电价损益折合度电水平15-0.001185
电价168.功率因数调整电费损益折合度电水平160.001654
电价179.新能源跨省跨区抽蓄控制结算费用折合度电水平17-0.003337
电价1810.跨省跨区反应调度机制损益折合度电水平180

注:

  1. 市场化交易用户和代理购电用户按每月公布的上网环节线损费用折价承担上网环节线损费用。

  2. 市场化交易用户和代理购电用户按每月公布的系统运行费用折合度电水平分摊或分享系统运行费用。

  3. 上表中代理工商业购电预测电量为预测数据,按照代理购电信息公开要求,对代理购电工商业实际电量数据进行公开,2026年2月代理购电工商业用户实际采购电量24.76亿千瓦时。

  4. 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完善价格形成机制促进新能源就近消纳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192号)相关规定,按照110千伏及以上工商业两部制用户平均功率因素,经市发展改革委审核确定我市2026年平均码奇费为45.18%,现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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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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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详情

发布机构国家电网
所属地区天津
生效日期2026年3月31日
失效日期2026年4月30日
档案状态现已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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